配合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是公民法定义务 这20种行为要不得

起点新闻客户端(陕西新闻联播)

配合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是公民法定义务。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组织法律专家,整理了疫情防控中常见的20种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,帮助广大居民掌握相关知识,推动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高效进行。

这20种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分为:拒不配合疫情管控、逃避管控、拒绝上报个人疫情有关信息、情绪失控暴力冲击等。具体包括:“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,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”、“出入小区、超市、菜场等有关场所,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,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”、“封控、封闭小区的居民违反防疫规定,擅自外出、聚集”、“隐瞒病情、瞒报行程信息(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)、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”、“疫情期间,恶意囤积、哄抬物价、牟取暴利”、“疫情防控期间,编造虚假疫情信息,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,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”等行为。

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党委书记 副主任 王兵:应当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依法如实报告旅居史、接触史,按照要求配合做好健康信息核查、流行病学调查、检验采样、居家隔离、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。如果违反法律法规规定,拒绝执行防控措施的,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根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刑法》等有关规定,将承担法律责任。

【记者】宋蕊,徐瑞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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